退役士兵工龄如何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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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户籍,2012年7月1日前退役并现在我区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役士兵。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个人申请书》;
(二)复印《应征青年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三)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本市的参保缴费证明。
用人单位或存档部门负责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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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户籍,2012年7月1日前退役并现在我区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役士兵。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个人申请书》;
(二)复印《应征青年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三)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本市的参保缴费证明。
用人单位或存档部门负责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相关手续。